各班级:
按照鲁教财[2012]28号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至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各学院学生数,本着应贷尽贷原则,现将2012-2013学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控制额度分配给各学院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—)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仅为山东省生源的在校学生(2012届毕业生除外),各学院应严格按照《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资格审核暂行办法》(附件)要求,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资格审核工作
(=)要结合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,合理确定贷款学生数量及金额,每年贷款数不得超过6000元。
各班务必通知到本班每一个省内生源的同学,需要办理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填写申请表。(注明:生源地贷款是一年一贷,大一的原来在老家申请的,上学后需要在学校申请。)
申请提交时间为:2012年16日-21日,申请表一般为单位收齐后交到辅导员处,辅导员汇总后,由刘培华老师负责录入2012—2013学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。
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
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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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4-13